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

越南外勞縱火燒死3人 無期徒刑定讞

一名逃逸的陳姓越南外勞於2009年11月5日晚間,替同為越南外勞的女友阮姓女子在桃園縣龜山一間海產店慶生,飲酒唱歌之際,與對面包廂9名泰國外勞賭起撲克牌及骰子,直到凌晨2點半老闆娘告知要打烊,陳男賭輸1萬元,對方卻不願繼續,陳男不滿先行離去。

  陳男不甘心轉赴加油站買好汽油後,找越南籍友人黃姓男子陪同返回包廂縱火,造成3死4傷的慘劇。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陳男無期徒刑,黃男7年徒刑,兩人均驅逐出境。全案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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