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虐還拿錢封口!南投縣竹山鎮一護理之家僱用越南籍外勞當看護工,扣留外勞護照防逃跑外,每天工作16到18小時,中間並無任何休息,午餐要到下午2時、晚餐則到晚上9時後才可食用。此外,不准打手機,要煮飯、掃地和拔草等,超時加班只付1小時加班費。南投地檢署20日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,將李姓雇主起訴。
該護理之家97、98年僱用越籍看護工4人,去年3月再僱用印尼籍的女看護工,也同樣遭遇這些不合理待遇,印女打「1955」專線申訴,移民署第二大隊南投縣專勤隊調查後移送法辦。
李姓雇主矢口否認有虐待和不合理工作之情事,並稱會積欠薪水是因為公司週轉不靈,且事後補發這幾名外勞數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「獎勵金」。
檢方認為,李某的送錢之舉,無非是要這些外勞不要向檢警吐露實情,李某之舉已觸犯人口販運防制法,予以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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