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勞工局日前查察某家「五十元便當店」,發現店家違法聘雇逃逸外勞,勞工局表示,之前新北市已罰該店家十五萬元罰鍰,根據法令規定,五年內違反兩次,必須把店家移送檢方偵辦。
台北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說,雇用外勞必須申請許可,但近來發現,許多外勞假借學生或外籍配偶名義求職,更在台北車站周邊發現一家「五十元便當店」,店家違法聘雇外勞,查核後,發現該外勞是逃逸外勞。
陳業鑫強調,若雇主聘雇逃逸外勞、身分不明或他人申請的外勞,嚴重影響台灣人就業機會,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,最高可處七十五萬元罰鍰。另外,若五年內再違反者,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一百廿萬元以下罰金。
新象人力總管理處提醒各位有意聘用外勞的雇主,千萬不要以身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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