逃逸越南女外勞NGUYEN THI A向友人借機車,路上遇到員警攔檢,她擔心逃逸身分會因此遭查出,竟從包包內拿出一萬六千元現金給警察,警察拒不收,她將現金硬塞入員警的防彈背心內。桃園地檢署廿八日以涉貪汙治罪條例行賄罪嫌將她起訴。
NGUYEN THI A(四十八歲)在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廿五日合法來台工作,同年五月逃逸,躲在北台灣到處打工。
地檢署調查,NGUYEN THI A於今年四月十一日向友人借機車,行經大園鄉台四線與航翔路口時,因為逆向行駛遭大園分局竹圍派出所員警程冀沄攔查,由於她深怕遭查緝遣返,竟要求警察不要查驗她的身分,還從包包拿出裝有一萬六千元的信封袋。
程冀沄當場拒絕外勞的要求,她硬把錢塞到程的防彈背心內,程員將錢拿出來,並隨即以行賄現行犯逮捕她,地檢署以涉貪汙治罪條例將女子起訴。念在其行賄金額不到五萬元情節非重,請求法官減輕其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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