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長時保寧,涉嫌假借職權,以詢問案件為由,趁面談機會猥褻多名女性外勞,或要求對方脫光衣物供他欣賞,滿足其私慾;台中地方法院11月16日以破壞國家形象,犯後無悔意,判決他有期徒刑5年。全案可上訴。
時保寧(48歲,警官大學55期畢業)擔任台中市專勤隊長時,對於必須強制遣返的違法外勞,具有執行遣返時間的核可權。去年3、4月間,時保寧在核可4名臨時收容的違法女性外勞執行強制遣返時間後,竟在遣返前幾日,以面談為由私下在面談室約見女性外勞,假借職權與機會猥褻女外勞。
據調查,時保寧會先行遮掩面談室的攝影鏡頭,並將面談室上鎖,犯行包括要求女外勞脫光衣服,或親吻、撫摸胸部,女外勞因畏於權勢而不敢反抗。不過,時保寧否認犯行,辯稱遭人陷害。
雖然專勤隊面談室的錄影與錄音並不清楚,但部分受害女外勞及專勤隊人員證詞對他不利,法官仍認定時保寧有罪,4罪併罰,判決5年徒刑。
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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