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

更名換照來台 印尼漁工被驅逐

 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澎湖縣服務中心日前破獲-印尼籍逃逸外勞更名換照重入國案,罪嫌AWALUDIN原為失聯外勞被查獲後依法遣返,但他卻在印尼改名換發護照後,再度申請來台獲准,但澎湖移民署專勤隊從指紋比對,確認他的身份,移送法辦後將強制驅逐出國。


  移民署澎湖服務中心所屬服務站指出,犯罪嫌疑人AWALUDIN原為「金福漁66號漁船」所僱用之漁工,因不滿薪資微薄,竟不經合法申訴管道權利及保障,而逕自96年8月11日起失聯,旋於96年11月2日雲林縣北港警察分局查獲,被執行驅逐出國處分,AWALUDIN返國後,欲再度申請來台工作,唯恐持原護照遭管制,故花費印尼幣65萬(折合新台幣2,000元)左右,在印尼委託同國籍HAMSA代辦改名換照後,持印尼政府核發護照,再透過外勞仲介,接受雇主招募,再次申請工作簽證來華受雇。AWALUDIN明知曾在我國違反就業服務法、入出國及移民法,遭驅逐出國處分,竟為再次申請工作簽證來華受雇,持新辦護照之不實事項,向我國勞政、外交領事、入出國管理等機關之公務員,僅為就形式上之審查,藉以規避僅以徒具外觀合法漁工之身分,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理之公文書,足生損害我國入出國管理機關,對於人流管理之正確性。案經移送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後依規定裁罰並強制驅逐出國。

  又指出,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掛牌成立已四年三個月,現任署長謝立功特別重視外籍配偶、大陸配偶與外籍勞工朋友之關懷服務,以保障合法外來人口之勞動人權及人道關懷立場,除主動積極服務,避免在台之外籍人士遭受剝削、詐騙、迫害等事情。另對人口販運、逾期停(居)留、行方不明之外來人口、偽造外僑居留證IC卡、護照違反就業服務法、行蹤不明外勞及其他違法(規)等案件進行查處,擴大查緝逃逸外勞,保障合法外籍勞工。

  曾任職於刑事警察局多年的移民署澎湖服務中心主任蔡禎祥表示,就刑事領域的常識認知,世人之指紋有「人各不同、終身不變」之生物特性,本中心服務站、專勤隊、國境隊之電腦皆已連線作業,透過指紋電腦建檔比對,重入國更名換護照再入國之技倆已行不通,外籍勞工故犯者除加重處罰外更嚴重管制再入國,仲介業者亦應自律以免遭重罰處分,蔡主任誠懇的向在澎湖居留的外籍勞工呼籲,如遇到問題或困難,均可向該中心反映,該中心已建立網絡關懷系統,會以同理心為外籍勞工朋友尋求解決之道,並提供專業諮詢服務與移民輔導,請切勿違法逃逸失聯,以保障自身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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