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名越南籍21歲女外勞,涉嫌騙人感情又斂財,被控詐欺罪,原被檢察官求處2 年,但法官見她有悔過之心,神父也替她求情,基隆地方法院今天輕判女外勞有期徒刑8個月。
判決書指出,年輕的女外勞去年在台居留時間到期沒有回國,反而繼續留在台灣變成逃逸外勞,某次她搭計程車結識王姓司機,並稱自己從事仲介,負責介紹越南女子和台灣男性結婚。
王姓司機自認年事已高,有意找越南女子成婚,幾次介紹都沒成功。但王姓司機卻對這名女越勞有好感,於是頻頻打電話給她,2人便開始交往。交往期間,這名女外勞一直隱瞞自己是逃逸外勞的身分,甚至連王男向她求婚後,她也不肯透露自己的真實姓名,還帶王男去教堂參觀越南新娘的結婚儀式,讓王男相信她是真的想婚。於是王男買了新台幣7 萬多元的金飾玉戒,前後還匯6 萬至11萬元不等金額給女外勞,作為結婚之用。結果女外勞託人將錢財和金飾等物帶回越南,自己編謊言說要去彰化工作,自此和王男失聯。
法官認為,被告家境貧困,年紀輕輕就來台工作,工作屆滿被遣返,仍要繼續面對生活壓力,屬於經濟上的弱勢。法官表示,女外勞在收容期間將身上現金4 萬元交還給王男,認定她有悔過之心。加上神父白衛理替她求情,神父說,他來台41年,感化過很多受刑人,女外勞還年輕,很多事情不了解,所受教育也和台灣人不一樣,希望法官給被告1次機會。
法官最後判女外勞有期徒刑8 個月,服刑期滿驅逐出境。
新聞來源:今日新聞2010/12/2
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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