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

勒索逃逸外勞 惡警判囚25年

  桃園縣龍潭分局前偵查佐黃寅家涉嫌與線民林崇武、劉仁智,多次利用查獲逃逸女外勞時,向她們勒索金錢後縱放,桃園地院以黃員藉勢勒索,嚴重破壞國家執法人員形象,昨依貪污治罪條例、擄人勒贖等罪,重判黃有期徒刑二十五年、林男二十六年、劉男七年六月。


  法院判決指出,去年三月一日龍潭分局前偵查佐黃寅家(三十五歲,在押)與線民林崇武(四十四歲,在押)、劉仁智(二十八歲,在押)等人以需看護為藉口,透過張姓仲介業者誘出一名女逃逸外勞後將她逮捕,林、劉二人把女外勞帶上車,黃在現場與張交涉;黃開口索得二萬元後,就通知林、劉把女外勞帶回關西釋放。

  但龍潭分局督察組早就就接獲檢舉,暗中監控黃員,因此在三人把女外勞送回關西後,就收網將三人逮捕法辦。

  警方事後還查出,黃、林二人還涉及兩起擄外勞勒索案,包括去年二月十日,在關西鎮查獲三名非法打工女外勞後,向三人勒索了五萬五千元後,就將人放走;另外去年二月二日黃、林在蘆竹鄉查獲逃逸的越南籍女外勞阮氏蓮,向她索賄五萬元,阮女先交出身上的二萬元現金,再打電話求向劉姓僱主借支三萬元,但劉姓僱主覺得事有蹊蹺、報警處理。黃見自家人來到,惟恐東窗事發,乃稱阮女是他查獲的,堅持要帶回龍潭分局偵辦,因阮女當時不敢承認遭勒索,到場警員只好作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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